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註冊組長 二, 2017/03/28 - 16:39

欲申請個人及團體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請參考下列附件,向教務處提出申請。受理申請期限為每年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或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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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