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9月15日起,本校網站完成轉移,若您看到此訊息,代表您還在舊版網站。請您多按幾次「重新整理網頁」或「重新載入網頁」,或是重開瀏覽器,以連結到新版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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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個人及團體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請參考下列附件,向教務處提出申請。受理申請期限為每年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或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
附加檔案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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