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延後至109年2月 25日開學一案,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詳如說明,請查照。

教務主任 二, 2020/02/11 - 08:3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11636號函及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11398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師生健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年2月2日決定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2週至2月25日開學,公立幼兒園比照辦理。
三、依據「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寒假原為1月21日至2月10日,暑假原為7月1日至8月29日,108學年度第2學期延後2週於2月25日開學,基於1學年上課天數為200天之規定,因此,該學期休業式延至7月14日辦理,109學年度暑假為7月15日至8月29日。
四、另原定2月15日(星期六)配合1月23日(小年夜)彈性放假調整上課之機制,考量該日期已包含於延長寒假期間內,相關措施予以取消。至學校行政人員於年2月15日補班係因1月23日彈性放假,與原6月30日課程調整一事無涉, 爰學校行政人員於2月15日仍應補班。
五、有關國中會考、技專統測、大學指考等各項入學考試及招生日程維持不變,教育部將配合調整考試命題範圍,不影響學生考試權益。查開學日調整後高三下課程預計在5月結束,大學指考仍將維持原測驗範圍。
六、檢附更新之108學年度行事簡曆及108學年度第2學期學校行事簡曆各1份,請貴校協助轉知學生及家長並配合調整貴校行事曆及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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