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社團費用(含退費)等相關事宜及最低開課人數標準說明

學務主任 三, 2017/09/06 - 16:13

各位家長好
課外社團招生與繳費已陸續辦理中...
謹將106年6月6日 課外社團審議委員會 有關上述內容詳見於下 也將適用於本學期課外社團辦理 謝謝您的配合。
說明:
(一) 因近年少子化影響,社團開設頗有困難,擬提高學生社團收費,以10人 為開班收支平衡標準為計算(概算如附件),以有效降低成班人數、協助開辦多元化社團。
(二) 依據本校課外社團作業要點,退費基準提及之「扣除必要之行政作業費用」,此項佔所繳納費用之比例,提請討論。
(三) 有鑑於個別退費申請之家長難以掌控流程進度,且對行政作業頗有負擔,擬統整於期中考前、期末考後各辦理一次退費為宜。
決議:
(一) 於簡章辦法增列退費基準之「扣除必要之行政作業費用」比例為15%。
(二) 於簡章中加註「憑收據及退社申請書辦理退費流程」。
(三) 開班基準人數調整為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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