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萬芳國民小學106學年度第1學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公告

人事主任 週五, 2017/06/30 - 15:05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規定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65歲以下,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事,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第1次公告招考適用: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第2次公告招考適用: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3次公告招考適用: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 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甄選類別及缺額:(依實際需要備取若干名列冊候用,若正取未報到時依序遞補)詳簡章
四、分次甄試、榜示、成績複查、錄取報到日期:詳簡章
五、報名地點:臺北市文山區萬芳國民小學人事室(臺北市文山區萬和街1號2樓)。 (電話02-22301232轉51)。
六、報名費:新臺幣伍佰元整(既經初審通過受理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七、報名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者須出具委託書),不受理通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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